国家版权局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1年3月1日国家版权局令第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国家版权局组织了第四批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决定废止53件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国家版权局决定废止的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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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发布机关│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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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文化部 │关于降低期刊稿费及取消期刊、丛刊、丛书编辑费的通知 │(65)文出李字261号 │1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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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出版总署│为出版翻译书籍应刊载原本版权说明的通知 │(51)编字第3号 │195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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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事务│关于从汉文书籍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的图书可免付汉文著译者稿酬的联合通│民办(53)字第37号 │ │
│ 3 │委员会、│报 │(53)出版字第51号 │1953-5-19 │
│ │出版总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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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出版总署│关于纠正任意翻印图书现象的规定 │(53)出机字第270号 │195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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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出版总署│通知各地出版社出版翻译书籍时在版权页上应刊载原本版权说明 │(53)出译字第299号 │195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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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出版总署│关于停止出版文学名著的改写本或通俗本的规定 │(54)出机字第21号 │1954-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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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出版总署│翻译出版外国著作对原著作人是否支付稿酬的意见 │(54)出机字第50号 │195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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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出版总署│关于私营出版社“买版权”书移转出版后的稿酬处理意见 │(54)出机字第257号 │195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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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出版总署│关于翻印苏联出版的中文版书籍的稿酬的处理原则 │(54)出版字第72号 │195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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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文化部 │颁发“关于同苏联、人民民主国家互相在对方报刊上发表稿件的稿酬收授│(55)文厅秘字第169号 │1955-5-19 │
│ │ │办法的规定”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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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文化部 │关于国营剧团试行付给剧作者剧本上演报酬的通知 │(56)文沈艺戏字第252号 │195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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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颁发“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草案”,请北京、上海两│ │ │
│ 12 │文化部 │地有关出版社试行 │(58)文钱出字第433号 │1958-7-14 │
│ │ │附: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草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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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文化部 │关于降低稿酬标准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59)文出钱字第184号 │1959-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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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在北京、上海两地有关出版社继续试行“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 │ │
│ 14 │文化部 │酬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9)文出钱字第1059号 │1959-10-19│
│ │ │附: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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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文化部 │关于1958年后曾降低稿酬标准一半计酬的出版物的稿酬处理原则的通知 │(59)出版字第117号 │195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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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 │ │ │
│ 16 │对外文化│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通知翻译朝鲜书籍须征求朝方意见出书后应│(60)文出夏字第334号 │1960-3-18 │
│ │联络委员│向朝方寄赠样本 │(60)联四罗字第564号 │ │
│ │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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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文化部 │答复关于出版已故作者作品付酬问题 │(60)文出字第598号 │196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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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文化部 │关于兄弟国家报刊互相约稿供稿稿酬处理的通知 │(60)文出齐字第1376号 │196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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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文化部 │请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废除版税制,彻底改革稿酬制度的批示 │(60)文出齐字第255号 │1961-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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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文化部 │各地出版社应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废除版税制,彻底改革稿酬制度的批示 │(61)文出胡字第503号 │196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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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文化部 │复关于外国专家、外侨编写的书稿的处理问题 │(61)文出平字第677号 │196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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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文化部 │关于正确执行稿酬制度,恰当掌握稿酬标准的通知 │(61)文出齐字第1216号 │196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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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文化部 │关于理工农医各科教材稿酬问题的意见 │(61)文出胡字第1399号 │1961-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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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文化部 │文化部颁发“关于故事片各类稿酬的暂行办法”自1963年起试行的通知 │(62)文电夏字第2202号 │1962-12-11│
│ │ │附:文化部关于故事片各类稿酬的暂行办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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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文化部 │关于古籍注释的印数稿酬问题 │(63)文出胡字第715号 │1963-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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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文化部 │关于恢复1959年颁发施行的稿酬暂行规定的通知 │(64)文出齐字第774号 │1964-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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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文化部 │关于暂行停付印数稿酬的通知 │(64)文厅出字第1602号 │196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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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文化部 │关于改革稿酬制度的通知 │(64)文厅出字第1812号 │196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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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文化部 │关于一次致付稿酬的说明 │(65)出版字第103号 │196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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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试行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办法的通知 │ │ │
│ 30 │国家出版│附:国家出版局关于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试行办法的请示报告(1977年9 │(77)出版字第361号 │1977-10-12│
│ │局 │月2日) │ │ │
│ │ │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试行办法(1977年9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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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国家出版│关于修订《辞源》稿酬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79)出版字第196号 │1979-4-20 │
│ │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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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国家出版│转发人民美术出版社关于美术出版物稿酬暂行办法的通知 │(80)出版字第543号 │1980-8-12 │
│ │局 │附:人民美术出版社美术出版物稿酬暂行办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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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国家出版│对《周恩来选集》稿酬问题的批复 │(81)出版字第514号 │1981-7-22 │
│ │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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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国家出版│关于纠正文学类作品重复出版问题的通知 │文出字(83)第1269号 │1983-6-10 │
│ │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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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文化部 │关于稿酬问题的几点答复 │(84)出综字第133号 │1984-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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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文化部 │关于修订故事片各类稿酬规定的通知 │文电字1604号 │1984-9-20 │
│ │ │附:关于故事片各类稿酬的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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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文化部 │关于印发科教片各类稿酬暂行规定的通知 │电字496号 │1984-10-30│
│ │ │附:关于科学教育影片各类稿酬的暂行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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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实行《美术出版物稿酬试行办法》的通知 │ │ │
│ 38 │文化部 │附:美术出版物稿酬试行办法 │(85)出综字第35号 │1985-1-5 │
│ │ │美术出版物稿酬标准(1984年12月起试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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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文化部 │关于颁发《付给戏剧作者上演报酬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文艺字(85)第35号 │1985-2-25 │
│ │ │附:付给戏剧作者上演报酬的试行办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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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国家版权│关于《涉及博物馆所收藏作品的版权问题》的复函 │(86)权字第60号 │1986-11-10│
│ │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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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国家版权│关于适当提高美术出版物稿酬的通知 │(90)权字第12号 │1990-7-10 │
│ │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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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国家版权│关于诗词稿酬计算方法的复文 │(90)权字第20号 │1990-9-10 │
│ │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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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国家版权│关于指定中国版权研究会为临时收转使用作品报酬机构的公告 │国家版权局第1号公告 │1991-8-10 │
│ │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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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国家版权│由北京市版权局负责中央级出版社涉及台港澳图书版权贸易合同审核的通│国权[1993]3号 │1993-2-10 │
│ │局 │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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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国家版权│关于同意中国版权研究会以“中国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名义对外开│国权[1993]25号 │1993-4-9 │
│ │局 │展法定许可报酬收转工作的批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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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国家版权│关于为特定目的使用外国作品特定复制本的通知 │国权[1993]28号 │1993-4-20 │
│ │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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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国家版权│关于重申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涉外版权代理的通知 │国权[1995]51号 │1995-10-10│
│ │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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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国家版权│关于报送以图书出版形式授权境外出版作品情况的通知 │国权[1996]37号 │1996-12-17│
│ │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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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国家版权│关于加强涉外著作权贸易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 │国权[1997]14号 │1997-6-23 │
│ │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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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国家版权│关于发布《反盗版信息》的通知 │国权[1998]20号 │1998-5-15 │
│ │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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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国家版权│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 │权办[1999]18号 │1999-7-12 │
│ │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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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国家版权│关于同意成立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的批复 │国权[2000]5号 │2000-2-29 │
│ │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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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国家版权│关于对通过信息网络侵权传播他人作品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适用问题│国权[2002]21号 │2002-7-11 │
│ │局 │的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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