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关于废止《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决定
(2010年11月30日国家旅游局令第3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国家旅游局决定废止《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家旅游局第6号令,1996年12月18日发布)。
(2010年11月30日国家旅游局令第3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国家旅游局决定废止《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家旅游局第6号令,1996年12月18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