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关于废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
(2009年10月11日国家旅游局、商务部令第3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准确、顺利地实施,国家旅游局、商务部现决定废止3个部门规章(附件)。
附件:废止的规章目录
附件
废止的规章目录
┌──┬───────────────────┬────────────┐
│序号│ 规章名称 │ 公布机关及日期 │
├──┼───────────────────┼────────────┤
│ 1 │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 │ 2003年6月12日 │
│ │(国家旅游局令第19号) │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公布 │
├──┼───────────────────┼────────────┤
│ │对《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 2005年2月17日 │
│ 2 │定》的修订 │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公布 │
│ │(国家旅游局令第20号) │ │
├──┼───────────────────┼────────────┤
│ │《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 │ 2005年12月29日 │
│ 3 │定》的补充规定 │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公布 │
│ │(国家旅游局令第25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