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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外合资、合作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日期:2021-09-14     浏览:0    
发文字号:     时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09-05-20    实施日期:     发布部门:
核心提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外合资、合作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2009年2月6日国家广播电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外合资、合作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2009年2月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令第5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废止《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  商务部令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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