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6日国家旅游局令第2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的要求,我局对现行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废止3个部门规章(附件)。
附件:国家旅游局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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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规章名称 │ 公布机关及日期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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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已被《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
│ │ │1991年6月1日国家旅│暂行办法》(国家旅游局第7 │
│ 1 │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游局公布 │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实│
│ │ │ │施细则》(国家旅游局第16号│
│ │ │ │令)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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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外合资旅行社试│1998年12月2日国家 │已被《旅行社管理条例》(国│
│ │点暂行办法 │旅游局公布 │务院第334号令)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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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旅行社经理资质认证核准”│
│ │旅行社经理资格认│1997年5月8日国家旅│审批项目已经被《国务院关于│
│ 3 │证管理规定 │游局公布 │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
│ │ │ │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 │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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