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购物车
(
0
)
法律法规
法律服务
找律师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专题
法律文书
法律案例
合同范本
推广
热搜:
民法
工伤
人民法院
刑法
工伤保险条例
噪声
民法典
国监察法
公安
物业管理
首页
法律法规
法律服务
找律师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专题
法律文书
法律案例
合同范本
法律网站
首页
>
法律法规
>
部门规章
司法部关于修改《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的决定
日期:2021-09-14 浏览:
0
发文字号: 时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05-03-16 实施日期: 发布部门:
核心提示:(2004年6月22日司法部令第92号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代表在华的执业活动,
(2004年6月22日司法部令第92号公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代表在华的执业活动,维护我国涉外仲裁活动和法律服务秩序,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将《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二条关于应当认定为《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属于“中国法律事务”行为的第(四)项,修改为:“在仲裁活动中,以代理人身份对中国法律的适用发表代理意见”。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打赏
更多
>
同类法律法规
•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
•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 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推荐图文
推荐法律法规
点击排行
12
1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
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
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5
4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4
6
水利部关于修改《水政监察工作章程》的决定
4
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4
8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
4
9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sitemaps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06013414号-3
小说下载
©2023 falv.cc 法律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