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权威和尊严,现决定废止《安徽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12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发布, 根据2004年8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第一次修订、2008年4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第二次修订、2010年12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第三次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权威和尊严,现决定废止《安徽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12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发布, 根据2004年8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第一次修订、2008年4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第二次修订、2010年12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第三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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