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郑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组织对机构改革涉及的有关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7部政府规章:
一、《郑州市商代遗址保护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87号)
二、《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7号)
三、《郑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第128号)
四、《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2号)
五、《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第143号)
六、《<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153号)
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郑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