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民法  工伤  人民法院  刑法  工伤保险条例  噪声  民法典  国监察法  公安  物业管理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日期:2021-09-15     浏览:0    
发文字号:     时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12-15    实施日期: 自公布之日    发布部门:
核心提示:为维护法制统一,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推进依法行政,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对本市现行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

为维护法制统一,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推进依法行政,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对本市现行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9件政府规章:

1.《贵阳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

2.《贵阳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办法》

3.《贵阳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和赔偿办法(试行)》

4.《贵阳市旅游业管理办法》

5.《贵阳市河道管理规定》

6.《贵阳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委托暂行规定》

7.《贵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8.《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清镇市及其有关乡镇下放、委托实施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9.《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开阳县及其有关乡镇下放、委托实施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废止的上述9件政府规章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打赏
 
更多>同类法律法规

推荐图文
推荐法律法规
点击排行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sitemaps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06013414号-3
小说下载
Powered By falv.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