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对本市现行政府规章进行集中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35件政府规章:
1.《贵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规定》
2.《贵阳市拆迁安置资金监督使用暂行规定》
3.《贵阳市房屋拆迁估价规定》
4.《贵阳市客运治安管理办法》
5.《贵阳市新建住宅区治安防范设施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6.《贵阳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管理规定》
7.《贵阳市人行地下通道管理规定》
8.《贵阳市土地储备暂行规定》
9.《贵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10.《贵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11.《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委托暂行规定》
12.《贵阳市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13.《贵阳市行政许可监督暂行办法》
14.《贵阳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试行)》
15.《贵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16.《贵阳市实施〈贵州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办法》
17.《贵阳市反价格欺诈反牟取暴利规定》
18.《贵阳市社区管理暂行办法》
19.《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定》
20.《贵阳市公路客运管理规定》
21.《贵阳市教育督导规定》
22.《贵阳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
23.《贵阳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24.《贵阳市专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25.《贵阳市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26.《贵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
27.《贵阳市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
28.《贵阳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29.《贵阳市征兵工作暂行规定》
30.《贵阳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实施细则》
31.《贵阳市优秀新产品优秀技术改造项目奖励办法》
32.《贵阳市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试行)》
33.《贵阳市行政执法调查取证与审查决定分离办法(试行)》
34.《贵阳市行政机关内部多个机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暂行办法》
35.《贵阳市超期建设工程项目处置暂行规定》
废止的上述35件政府规章自2018年8月13日起停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