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11件:
1.《石家庄市向职工出售公产住房试行办法实施细则》(1989.5.26市政府令第4号公布)
2.《石家庄市公产住房售后维修管理暂行办法》(1989.5.26市政府令第5号公布)
3.《石家庄市鼓励外商投资的实施规定》(1990.3.6市政府令第17号公布)
4.《石家庄市民兵预备役工作规定》(1990.10.22市政府令第25号公布)
5.《石家庄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1994.6.14市政府令第49号公布)
6.《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994.12.31市政府令第56号公布)
7.《石家庄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1995.4.24市政府令第63号公布)
8.《石家庄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办法》(1995.7.10市政府令第66号公布)
9.《石家庄市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1998.5.15市政府令第96号公布)
10.《石家庄市旅游业管理办法》(1999.5.1市政府令第101号公布)
11.《石家庄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1999.7.18市政府令第104号公布)
二、主要内容已被地方性法规涵盖或替代的9件:
1.《石家庄市技术市场管理暂行办法》(1989.6.2市政府令第6号公布)
2.《石家庄市建立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规定》(1990.7.23市政府令第22号公布)
3.《石家庄市邮政通信管理实施办法》(1994.9.1市政府令第52号公布)
4.《石家庄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实施细则》(1996.1.1市政府令第71号公布,2005.2.1市政府令第142号修订)
5.《石家庄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1993.5.17市政府令第44号公布,1997.5.27市政府令第87号第一次修订,2003.5.23市政府令第130号第二次修订)
6.《石家庄市民心河管理暂行办法》(1999.9.2市政府令第108号公布)
7.《石家庄市河道管理办法》(1999.9.7市政府令第109号公布)
8.《石家庄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1.2.22市政府令第175号公布)
9.《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10.27市政府令第184号公布)
三、所依据的上位法已废止的2件:
1.《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6.11.1市政府令第81号公布)
2.《石家庄市贯彻《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1997.12.12市政府令第92号公布)